• 注意!徐州出租房子不备案最高罚5000块!本月开始严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7-08-02  /  浏览:1422 次  /  

 

      导读:7月24日下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房屋租赁管理专项整治会议。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房屋租赁管理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市房屋租赁监理处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开展六项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文件精神,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房屋租赁管理分管领导汇报了近期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情况及今后打算,研究部署了全市房屋租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按照《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对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

 

      其一、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出租房,检查出租房屋是否依法取得所有权;是否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将住宅改为商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将卫生间、地下室、阳台、车库出租给他人居住;是否分割搭建用于群租。检查和处罚不符合房屋出租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将危险房屋出租逾期不改的,根据《徐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除撤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外,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其二、对房屋租赁合同专项排查整治,专项检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没有租赁登记备案的,督促租赁房屋双方限期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对逾期仍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根据《徐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可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住宅当事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其三、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排查整治,依法查处租赁房屋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租赁房源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而开展房屋经济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房屋中介机构是够按照规定协助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专项整治从7月底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和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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