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政府出台文件:
关于完善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文件共分为六大项、包括土地供应、
房价监管、限制交易政策、预(销)售管理、
定销房人才公寓建设和政府主体责任这些方面。
而本次调控,将于6月10日正式开始执行
其中,主要有以下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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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文件共分为六大项、包括土地供应、
房价监管、限制交易政策、预(销)售管理、
定销房人才公寓建设和政府主体责任这些方面。
而本次调控,将于6月10日正式开始执行
其中,主要有以下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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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商品住房限制交易政策。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以下同)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2、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规模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次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万平方米(尾盘除外)。
已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得分批次销售。
3、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主城区在今年已经供应2300亩住宅用地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投放2200亩,确保今年主城区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4500亩;铜山区、贾汪区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3500亩。
4、加快定销房和人才公寓建设。
加大定销房建设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增加棚改拆迁实物安置比例,缓解市场住房需求。
此外,
在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中,
规定商品住房4万平米以上的,
每次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的
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万平方米(尾盘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不得分批次销售。
能够杜绝开发商每次开盘房源很少,
人为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缓解抢房现象的发生。
此外,
在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中,
规定商品住房4万平米以上的,
每次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的
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万平方米(尾盘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不得分批次销售。
能够杜绝开发商每次开盘房源很少,
人为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缓解抢房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