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公积金政策调整!影响一大批买房人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06-29  /  浏览:882 次  /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出炉!6月2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通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调整为5%-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延长阶段性适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各地区2016年出合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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