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为加快推进新虞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虞公司)问题解决进程,保护所有债权人合法利益,准确核查涉及新虞公司债权债务数额,现公告通知涉及新虞公司的所有债权人按照下述要求申报债权:
一、时间
2018年10月8日至12月7日,期限60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时间。
二、地点
邳州市老环保局二楼。
三、申报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出示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并附复印件;
2、能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债权凭证、合同、文件等资料(包括借据、收款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的原件,并附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前期已申报债权的仍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前来申报并接受核查,债权数额的确定以本次申报核查为准。
2、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后果自负。
3、如经核查存在虚假申报情形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邳州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