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物价局 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文件
邳价发[2012]72号
关于公布邳州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级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的通知
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施行)》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邳州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级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此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为政府指导价,为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上限;具体收费标准,在不突破此指导价格的范围内,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因成本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必须按相关规定与业主委员会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采取公开方式,征求业主的意见,经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调整。
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并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房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政府指导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九月五日
附件:
邳州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级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
服务星级 基准价格(单位:元/㎡•月) 浮动幅度
多层 (小)高层
四星级 0.55 0.95 此标准可以向上浮动10%,下浮不限。
三星级 0.45 0.85
二星级 0.35 0.75
一星级 0.25及以下 0.65
说明:
(小)高层基准价格含电梯运行电费、年检费、日常维护修理费用及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物业公司也可以采用将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分摊的方法收取,此种方式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为对应的多层基准价格。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收费,都应经过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并经合同约定后方可收取。
至于服务资质 对应几级服务质量问题请向房产服务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