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108平米回迁房54平米公摊面积 公摊这个坑何时添上?
  • 资讯类型:家装资讯  /  发布时间:2018-11-05  /  浏览:7136 次  /  

最近,黑龙江哈尔滨市棚改安置小区东直家园的回迁户向媒体反映称,他们的回迁房部分房屋公摊面积可以说是“超级大”,一套建筑面积为108平米的回迁房,使用面积只有54平米,也就是说房子一半多是公摊。

同时,令人无法接受的是,由于回迁协议约定的面积和实际建设面积有较大出入,不少回迁户被要求需要补缴房款才能入住,否则就不能住这个房子。本是改善人居环境的棚改工程,就这样成了回迁户们烦心又揪心的麻烦,一套房子一半是公摊究竟合理不合理?多出来的面积到底该由谁来买单?当地管理部门又是如何回应的?

于先生:“我原协议建筑面积是80平米,回迁以后现在无缘无故多了16.77平米,也就是说到了96.77平米。”

在外租房的于先生,为了能够早日住进回迁房,只能借钱交了34000元才入住。而此前,根据协议,于先生已经支付了13万7千多元的产权调换房屋购房款。记者查看了于先生签订于2015年1月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的甲方是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乙方是于先生,该协议显示,于先生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产权调换房屋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高层(规划建筑总层数18层以上)。

于先生说,这样的情况,并非他家一户,回迁户几乎家家都有类似情况。

于先生:“我的对门跟我一样,都是80平米的,现在使用面积54.16平米,建筑面积108.34平米,也就是公摊面积已经超过了2.0(公摊系数)。”

在回迁户们看来,需要再补交的费用属于违规收费。据回迁居民赵女士介绍,棚户区居民大多家庭条件较差,无力再补交这种“违规”收取的房款。

赵女士:“我们是2014年动迁,2018年8月16日通知选房号,16日邻居就发现,比原来的协议,要多交3万、8万、10万不等。比如协议签的是110平米,选完房号是137平米,上浮的27平米的公摊面积,是花着商品房的价格买了公共区域的面积,楼道的,绿地的,还有保安岗亭的。”

回迁户们不理解,协议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实际建成的建筑面积,为何出入这么大。不仅有多出的建筑面积,还有少的建筑面积。回迁户于先生说:“选房号的时候,是110平米给100平米,100平米给90平米,类似这样的,其他的业主建筑面积少给,但实际上公摊都是大的。”

回迁户们向记者提供一份东直家园各栋楼系数对比表格,统计显示,相当一部分业主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差距较大,比如,一户137.53平米的建筑面积,其使用面积为77.50平米;还有一户业主建筑面积114.35平米,其使用面积是56.88平米,公摊系数一栏显示为2.01。

《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规定》要求,设计并建设的高层住宅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上靠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差额部分免交房款。以回迁户上靠80米的户型为例,交付的户型建筑面积97平米,超出17米部分应免交。但回迁户称,棚投公司要求不补缴房款不让进户,不发钥匙。回迁户赵女士表示,由于多余的面积还需要再支付费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他们的负担。

记者在东直家园看到了小区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上面显示,该项目工程为二商店周边棚改项目,开工时间2016年3月,竣工时间为2017年10月。该小区建设单位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哈尔滨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多位回迁户告诉记者,他们找过多个相关部门,但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答。中国之声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答复称,已接到居民反映,黑龙江省住建厅已责成该委了解此事,目前正在调查,其他暂时无法透露。

哈尔滨市道外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称,对于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外的住房面积系数问题,需要咨询建设单位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棚投公司副总王勇峰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称,房屋面积的出入,是因为相关政策有了调整。

王勇峰:“回迁房都是高层建筑,跟老百姓签订的都是标准户型,他签订的比如50米或者60米,买的是一个固定的值,但是哈尔滨在2011年出台了政策,超过18层必须得两部电梯,特别是国家新的规范,电梯其中有一部得救护车的担架能推进去,电梯大了,整个楼道的走廊也得大,楼梯也得大,相应都大了,这样的话,公摊系数就大了。”

王勇峰称,作为政府实施棚改项目的投融资平台,在棚改项目中主要负责资金的筹措,目前大多项目都是赔钱的。

王勇峰:“买房子不是切豆腐块,50平米的房子,实际盖出来不一定是这么大,可能是50多。这样的话,老百姓感觉我协议签的是50平米,最后你给我50平米多,公摊系数大了,甚至超过60平米,就不干了。”

王勇峰还表示,针对东直家园的回迁户反映的问题,他们已经拿出一些补救措施,甚至可以重新盖,尽可能地把公摊系数降下来。

王勇峰:“我们也有一些补救措施,就地的房源,我重新给你盖,尽可能把公摊系数让下来,交不上钱的,可以先缓交,两年内交上就行,我先让你入住,还不收利息。”

记者29日从哈尔滨市道外区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回迁安置小区东直家园已有1452户办理进户手续,还有300多户居民未补交费用,没有办理进户手续。开发商所称的相关补救措施,能得到回迁户们的认可么?公摊系数的巨大出入,相关方的解释站得住脚么?住建部门又会如何回应?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媒体:公摊这个坑该填上了
不符合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也没有设定上限的公摊面积,无疑是对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扭曲。正如新华社所言,“越摊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到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正与公平”。但因为过去十几年的房价始终处于上涨状态,这抵消了消费者对于公摊面积的不满。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放缓,房价上涨预期转淡,以前被高速发展所掩盖的种种矛盾开始露头,重新审视公摊面积,就成为必然。尤其是随着房地产税的临近,公摊面积意味着额外的费用,如果再加上已经存在的物业费等,消费者显然不再愿意当冤大头。如果不对公摊面积进行妥善处理,矛盾会越来越尖锐。

现在,距离1998年的房改已经过去了20年,中国的房地产正在迎来新的住房供给制度。这理应成为一个改革的窗口,清除公摊面积这个痼疾,或正是时候。

清除公摊面积并不难,按照国际上已经成功的经验,也就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就可以了。就拿香港而言,2013年开始,就已经告别公摊面积,开始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要知道,我们的公摊面积,就是向香港学习而来的,如今香港已经抛弃,我们为何不能尝试?事实上,2002年,重庆就通过地方立法,明确要求按照使用面积来计算房价。这说明,内地是可以这样做的。

“房子是用来住的”,这应该是解决公摊面积问题的最好指南。不能住的面积,就不应该放在房产证上。因而,分步骤、分阶段地清除公摊面积,应该提上日程。即便不立即取消,也要对公摊面积的设计、测量标准进行统一、规范、细化,并加强行业源头监管与审核,让黑龙江这种坑人的“超级大”公摊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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