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天起,徐州住房公积金有变化,调整到这个数!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6-30  /  浏览:493 次  /  


今天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新城区报业传媒集团新闻发布大厅,举办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新闻发布会。经研究决定,我市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调整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此次调整范围的对象为2020年6月30日前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全部单位及职工。对在2020年8月底前仍未申办基数调整的单位实行“系统限制”,待单位申办完基数调整后再继续缴存。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19,642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口径

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具体金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计算,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提基数的通知》(徐财预〔2019〕16号)文件规定计算。
单位在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管理户和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应当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如实申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2019年实际领取工资的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2020年1月至6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职工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计算个人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019年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工作的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2020年1月至6月新调入的职工,以职工调入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个人与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其职工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实行“四舍五入”到元。

缴存比例

202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参照最新文件执行,最高不得超过1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与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保持一致


邳房网.jpg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邳州市房产网-邳州二手房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21
邳州市房产网-邳州二手房网 合作热线:13182359235(微信同号),邳州市房产网是是邳州专业的二手房交易平台!
网站客服QQ:1210197582 邳州印象珠江
苏ICP备14055699号-6、 经营性许可证号:苏B2-20150017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