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结婚大多都是相亲认识,很多都是父母看好的婚姻,儿女们就同意了。特别是60后、70后的农村人,在结婚之前都是只见过几面,没有过多的交流,就结婚了,近亲结婚的现象也非常多。
现在农村年轻一代大多也都是自由恋爱,大家在对待婚姻是要慎重。毕竟是一辈子的大事,要注意婚姻各方面的要素,依据婚姻法规则,以下这四种情况的婚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一)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要指的是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在过去农村有表哥娶表妹的现象,这就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则。因为近亲结婚会导致一些稀有的遗传病,为了优生优育,婚姻法规定近亲不得成婚。
(二)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很多人没有婚前体检这个习惯,其实婚前体检就是看有没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存在。
现在我国制止成婚的疾病首要包含: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含未经治好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不管是上述哪一种疾病,如果有的话,婚姻也是无效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我国法律规则,成婚的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人不得早于20周岁。
农村很多都是结婚比较早的,有的甚至16、17岁的就已经结婚生子了。这时候,民政局是不给发结婚证的。很多都是在农村举办过婚礼了,但是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四)重婚的,现在办理业务都是全国联网,因此重婚的就已经少了很多了。重婚指的是第2次的婚姻是无效的。由于重婚破坏了原有的婚姻联系,是不被社会道德所接受的。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领了结婚证的情况下,要免除无效婚姻,还是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夫妻两边或近亲属,通过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