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买房入住小区之后,大部分业主都对物业十分不满。交了这么多钱,物业却不作为。这让业主们很是生气,很多业主纷纷表示要是能够取消物业,那就再好不过了。
即使大家如此反对,物业还是一直屹立不倒,这是为什呢?首先物业是开发商公司之内的后勤管理机构,开发商开始交房,不是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外招聘物业管理。》,而是把自家物业派出去,到本公司开发的区域犒物业管理,这种物业是没有工商注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商的物业没有工商行政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没有独立法人资质。涉嫌偷税漏税,物业收费只有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物业,才有收费资格。开发商的物业是属乱收费的,这部分物业把属于业主公共产权的地下停车位和地上公共产权房以及广告费,都收为己有其实这些都是我们业主自己的。
关键为题是业主们大多都是习以为常,不懂法不懂维权,再加上业主委员会只是嘴上说说,并没有付出实际行动来,不为业主维权只知道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物业就会一直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