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土地利用率,盘活存量国有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创造更高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原江苏诺克诺菲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邳州市岔河镇工业园区、锦溪路东侧、紫金大道南侧、春城饲料西侧、恒大变压器厂北侧,土地面积为18.0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归邳州市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为提高土地利用率,盘活存量国有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创造更高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原江苏诺克诺菲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邳州市岔河镇工业园区、锦溪路东侧、紫金大道南侧、春城饲料西侧、恒大变压器厂北侧,土地面积为18.0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归邳州市人民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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