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枫公园小木屋招租公告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1-11-12  /  浏览:5925 次  /  

红枫公园小木屋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游客服务品质,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内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租赁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租赁房屋共四处,每处18平方。


A类(中心位置1处、停车场位置1处)起拍价年租金2.4万;


B类(园中位置2处)起拍价年租金1.2万。


2、经营范围:特色旅游纪念品,创意工艺品,风味小吃,饮料冷饮,休闲食品,包装食品,具体经营范围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招商方式及要求:


1、有意承租者须在本方案公布有效报名日期内,向景区经营服务科报名登记并交纳意向保证金;


2、本次出租招商,实行有底价公开竞标,通过投标人运营能力及管理水平、投标报价、经营设想合理性可行性、经营产品品质水平及投标人诚信经营记录等因素综合评价,分值最高者竞得;


3、租期设定以招商公告形式公示,将结合承租人投资、相关方案、品质提升等综合因素确认,租期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对于品牌加盟店、品质较好的项目优先考虑,租期可适当放宽;


4、竞得者需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租金和保证金,并与景区管理处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经营权,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保证金;租赁期内若拖欠水、电费或损坏房屋(包括外观),其所涉及的费用均从保证金内扣除。竞标未得者,2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三、租赁经营规则:


1、承租者必须按照景区商业区域划分进行经营,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转租。经营户获得经营权后需按照景区办公室统一管理,不得经营非法违禁产品,严格按照国家商品价格出售,不得哄抬物价。


2、为保持房屋建筑传统风貌,房屋外观不容许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无偿收回承租权;


3、商铺内部装修由承租方负责,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室外牌匾、旗幡在景区统一指导下按指定规格、式样、色彩设计制作;


4、商户店名、从业人员服饰,按照行业特点统筹设定;


5、水、电费用,按规定另外征收;


6、承租者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 “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禁止私搭乱建。


四、招商时间:


报名期限: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3日17:00止


公开竞标时间:2021年11月14日


咨询电话:18451556502  李先生


凡有意向者,可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庙山村委会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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